o孃  

書籍簡介: http://www.taaze.tw/sing.html?pid=11100738979

 

這是一封炙熱的情書,由作者波琳.雷亞吉,一名女性,寫給自己的愛人

關於自由,人類終其一生追求的就是自由,自主的主宰自身

言論自由,宗教自由,出版自由,集會結社自由

憲法裡洋洋灑灑的列舉了身為公民的自由權,卻從來沒有提過愛情的自由

或許是因為愛情總是被當成小事一件,兒女情長永遠比不上大時代的變動,小時代的自身與大時代的社會無從相提並論

又或是因為,在一般人的想法裡,愛情是自由的

 

O應該也是這麼想的吧

她和荷內是自由戀愛的沒錯,是由自己的意志決定成為情侶,決定同居

她的認知裡自己是自由的

可是那一天荷內把她送去華錫以後,一切都變了

 

就像她說的,從那之後她再也不自由

 

只要他一個眼神,就能捆綁她,或解開她的繩索。她再也不是自由的了嗎?啊,感謝上帝,她再也不自由了。但是她感覺自己如此的輕盈,像雲端上的女神,像水中的游魚,在幸福之中喪失了自己。

 

放棄了對自身的支配以後,她的意志從此只能專注在精神上

她可以真正接觸到原先不認識的自己,她開始感受到幾乎神性的快樂,那種絕對的狂喜

為了深愛的人付出是多麼快樂,就算自己有時會被鞭打也一樣

她是願意的,不排斥也不反感,甚至有些歡喜

因為她的愛人,一開始的荷內,和後來的史蒂芬先生,都那麼需要作為獻祭的她

她被需要,可以張開雙臂擁抱那些弱小的男人

她透過一連串的犧牲而昇華,不再是眾人共享的妓女,而是某種意義上的聖女

她不再需要思考,她的腦筋可以停下來了,因為現在她只需要全心全意感受

O透過種種考驗,一步一步淨化自己和自己深愛的男人,往越發神聖的路上走去

她不自由了,她不再只想著自己的事了,她可以讓心理的空缺被另一個人填滿了

 

她是愛情的怪物,需索無度

她需要被綑綁,被狠狠鞭打,被訓斥,這樣才能填補自由的空虛,才能全心全意地交出自己

她不需要做自己,一點都不需要

愛情是她唯一索求,沒有自由的愛是她的食糧

 

這算不算另一種自由呢?

這樣的不自由也是在自由意志下決定的,所以也算一種自由吧

 

至於我很喜歡的安瑪麗,我喜歡她的公正

我喜歡她說男人果然不懂鞭打,然後在O的大腿內側留下鞭痕

這也算是一種形式的自由

透過鞭打,與被鞭打的形式

女人不是那麼柔弱的動物,這點身為女性的安瑪麗了解,所以她才要女孩們狠狠的相互抽打,才會在毫無麻醉的狀態下替他們穿環

女人是一種意志力極強的動物,不會那麼容易被打敗

卻也是一種渴愛的動物,渴望說不出口的不自由

女人啊,是一種難以歸類的存在

甚麼都是,甚麼都不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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